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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庄安置房配套道路(随园街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8年09月05日 10:04:14

交易登记号:E33020500000002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广庄安置房配套道路(随园街段)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7340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慈城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新城路,东至慈浦路。

建设规模:全长约259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4米,为城市次干道。

项目总投资:2205万元。

招标控制价:15419642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排管、综合通信、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意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它要求:(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有关规定。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计算时间为合同备案之日起,结束时间为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6月、2018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专业为市政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其专业为市政类;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C证更换成新版证书的,应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执行,其专业要求为综合类。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人对此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则被否决。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由此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9 3 日至2018 9 24 16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担保

5.1金额:人民币 叁拾 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虚拟子账号:355872916967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页相应延长。

5.2提交截至时间2018 9 24 16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注:1、以上投标担保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保险保单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适用于银行保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2、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缴纳。(如有)

5.3 退还时间: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保险保单形式、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月27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bggjy.cn)、宁波日报或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解放路8号

联系人:  翟工

电话:  0574-87527610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联系人:韩清清 

电话:0574-87939871

传真:0574-8793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