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孝南路(慈水东街-慈江桥)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8〕31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慈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城镇新城地块,道路南起慈水东街,北至慈江桥。
项目规模:全长约940米,红线宽44-47米。
项目总投资:5839.93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4439.96万元
招标范围: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具体含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决算报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专项咨询服务、协助财务工作等;其中专项咨询服务含监理、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工作内容含预算审核、过程跟踪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决算编制等),其中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
标段划分数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 1个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列入《宁波市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甬建发[2017]133号);或具备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造价咨询贰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何一项与具备前述①条件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的社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且符合承诺书要求。
3.3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在预中标公示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经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其它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1月5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4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25日11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资料下载”中《关于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01711》。
4.7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4.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9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银行账号: 371472917127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页相应延长。
5.2提交截至时间2018年11月 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629530;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注:1、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保险保单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适用于银行保函形式)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3 退还时间: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保险保单形式、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8日 14 时 00 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8年10月19日至 2018年11月5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jbggjy.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慈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陆轩宇、刘瑜
电话: 0574- 87730719
传真: 0574- 818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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