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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路(中山西路-春池路)工程(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8年10月29日 09:03: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丰路(中山西路-春池路)工程(一标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5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城建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起春池路,北至中山西路。

建设规模:长约1700米,标准横断面宽32米。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3座地面桥梁。一标段原一标图纸及原二标图纸1号桥南侧搭板处K0+040区域红线范围。

项目总投资:估算1.9亿元。

招标控制价 :38940936元。

计 划 工 期: 27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本道路工程(道路、排水、路灯、科技设施、交安、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并确保获得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壹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日17:00

3.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申请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资格预审申请。若在资格预审申请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单位进行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26 到2018-11-05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月06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匙(CA锁)”和IC卡,并在“电子密匙(CA锁)”和IC卡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光盘或者U盘形式均可,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提交。且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6楼

联 系 人:高艳圆

电  话: 0574-8711780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 系 人:王效东、任倩

电  话:0574-27831578 15205845144

传    真:0574-279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