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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桥西公共停车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9年02月18日 09:13:12

交易登记号: E330203000000466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琴桥西公共停车场工程己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544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灵桥路与大沙泥街交叉口西北侧

建设规模:用地范围为东至灵桥路,西到狮子街、南至大沙泥街,北界车轿变电站,总用地面积约979平方米。工程设计方案为利用现状地面停车场场地,建设智慧式立体停车楼及配套设施。停车楼设计停车泊位132个及以上,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招标控制价:8928432元

计划工期:3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琴桥西公共停车场工程的桩基、围护、土建、电气、泛光照明、智能化(室外监控)、暖通、给排水、消防、景观绿化、幕墙、市政(未包括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备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

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②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2月15日 到3月12日16:00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16:0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3月14日9:30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宁波网(www.bidd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艳圆

电话:0574-87117806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贺意波

联系电话: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