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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14-1号楼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9年04月22日 09:35:27

1.招标条件

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3]2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精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解放南路以东,规划尹江岸路以西,紧邻奉化江。

招标控制价:22460836元。

项目规模:装修面积16277平方米。

计划工期:暂定300日历天,具体满足发包人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地块1号楼的精装修工程施工(含木饰面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3如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系统中有施工信用评价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投标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5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6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3.7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9年4月19日到4月26日16:00(以购买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5.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0生成。

5.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申请人可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4投标申请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申请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王灿、秦元根

电话:87686781、13738483717;87686672

传真: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