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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岙村乡村振兴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9年06月24日 09:3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毛岙村乡村振兴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9〕305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给予不高于70%的工程费用(含招标代理、设计咨询、监理、审计、项目管理等费用及建安费用)奖补,其余部分由慈城镇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慈城镇毛岙村,包括村口停车场区域、村委会危房区域及环村主路区域等。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毛岙村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该项目选址位于村入口停车场老厂房,包括约1800平方米原址原拆原建,新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及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等。同时包括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周边绿化、亮化等;2、毛岙村村委会及文化礼堂解危改建。在现有村委会及村文化礼堂地块,对两幢建筑进行解危。新建成约11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村委会、村史馆等内容;3、村庄下游葫芦湖区域景观打造。包括长度约650米湖岸生态护坡治理,岸线自然景观打造、3-5处休憩平台新建及环湖景观道建设等;4、环村沿线改造。村庄旅游主环线路面白改黑,部分路段石板铺设。环线景观节点、垃圾亭、公厕配套,约18处外立面不协调民房提升等;5、乡村田园美化。村中心8000多平方米绿化缺失地梯田式梳理及现有生态公园内农户菜园式庭院提升等;6、村内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布置。对现有村文化广场改造,利用场地党建布展。环内标牌、导识系统、村内休憩设施新建等。

工程总投资:3682万元。

招标控制价:33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08万元,勘察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概算)124万元)。

招标范围:毛岙村乡村振兴改造提升项目的设计【含前期勘察、毛岙村乡村振兴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等工程总承包。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施工图要求。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并具备房屋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和按建建发〔2016159号文要求延续注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派出)。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互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为准)。

(3)根据甬建发【2016】137号规定,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施工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施工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有在建项目。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3月、2019年4月、2019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中标单位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锁。

(7)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都须具备相应的房建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2016年6月1日以后,若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已更换成新证书的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规定执行。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18 20197 5 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http://jiangbei.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含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http://jiangbei.bidding.gov.cn/)查阅“资料下载”栏中“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01711” (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http://jiangbei.bidding.gov.cn/)查阅“资料下载”栏中“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01711” (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4日11时00分

4.8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①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虚拟子账号:367572918344    

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7月5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②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保险投保分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若采用线上方式投保的,进入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工程交易平台”进行投保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担保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适用于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保险保单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适用于银行保函形式)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如采用线上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的,可用电子保单打印件代替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进行“工程交易平台”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3、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4、咨询电话:0574-87629530/87209421(中国银行;0574-87011205/0574-8701128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958226228、1582557289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0574-81858978、81858975(线上投保)

5、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7 1093000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

7.1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7月5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http://jiangbei.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1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1381980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