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9GC01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包家村旧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09]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按7:3比例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河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规划路以北。总用地面积85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工期要求自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要求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招标范围为根据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对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资产移交、资料归档等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不包括勘察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地产开发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工民建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9月29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建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上未注明单位归属或与投标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中需提供复印件应与《代建项目投标申请表》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地址:环城北路东段335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566052715
传真:8721353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南路66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丁炜
电话:0574-87298907
传真:0574-87298907
电子邮件:dai7980@sohu.com
开户银行:建设宁波分行营业部
帐号:33101983679050029652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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