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林湾二期(Ⅰ、Ⅱ、Ⅲ、Ⅳ地块)住宅区景观绿化设计工程 已由 市发改委 以 甬计登[2002]14、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 公 开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景观绿化工程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林湾二期(Ⅰ、Ⅱ、Ⅲ、Ⅳ地块)住宅区景观绿化工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西北部,机场路以东、丽园北路以西,新星路以北,姚江以南;地面建筑面积约29.58万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Ⅰ、Ⅱ、Ⅲ、Ⅳ地块景观绿化工程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 主设计师:园林绿化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景观绿化设计 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IC卡。
3.5 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3.6本项目招标人采取合格制资格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9月30 日至 2009年 10 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6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22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国际商务楼1号楼13层)(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解放南路158号 地 址:
邮 编: 315000 邮 编:
联 系 人: 马翔/方 志 立 联 系 人:
电 话: 0574-87070810 电 话:
传 真: 0574-87317431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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