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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部新城安置房二期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09年11月12日 08:3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部新城安置房二期电梯设备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函【2009】133号,134号,137号,597号,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东部新城A2-5、A2-3、B2-3-1a、B2-3-1b、A2-2地块。
建筑规模:约55.61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宁波东部新城安置房项目A2-5、A2-3、B2-3-1a、B2-3-1b、A2-2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设备159台)。
项目总投资:245031万元,工程造价约:35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直属子公司(指销售该品牌的子公司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的生产许可证证书、投标人(或制造商)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
3.4  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
3.5  投标人入围数量:详见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12日至2009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下午14时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孙伟达  沈国麟
电  话:0574-87329532
传  真:0574-8732966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
账  号:3901110009200033323
2009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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