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高新区
工程造价: 6158357 元
工期要求: 130日历天
招标范围:住宅、商铺、车棚等房屋立面及屋面改造,市政设施(道路、专业管线等)、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防盗门、信箱、门岗、监控等)改造。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系统”中备案通过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 19日至2009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 13:30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5、6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09年11月26日15时00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bidd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高新区
电 话:0574-87901763
联 系 人:周工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C区
电 话: 0574--87731619、13967813629
传 真: 0574-87731619
联 系 人: 周幼辉、郝以熙
2009年 10 月 18日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车棚 交易 IC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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