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高速公路标志更换工程 已由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浙交[2010]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由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工程地址: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
②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③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④项目总投资: 约500万元
⑤招标范围: 按照施工图要求的全部施工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备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备注册资金为 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符合性审查 。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1-4条有效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3.7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9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4 月 9 日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上3.6款投标申请资料,至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0幢30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宁波市环城东路南段552号[甬台温高速宁波东入口旁])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www.cnnb.com.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环城东路南段552号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0幢302-303室
邮 编: 315000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赖 永 联 系 人: 钱良杰、童文巧
电 话: 88239689 电 话: 87290863 、13586682469
传 真: —— 传 真: 27899073
201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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