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庆南路北延江北段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2】2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江北区财政安排。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北起滨子港河,南至北环西路,道路全长3600米,道路标准断面宽度均为44米,工程实施范围为道路红线外侧各12米内。本次招标范围为绿化景观升级,街景建筑整治和公共空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中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标申请人资格后审合格条件评审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3)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进甬监理备案登记证》,且未被限制或停止进甬备案;
(4)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证件应真实、合法、有效。
(5)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6)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务量的审查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招[2009]07号》文执行,其承接的监理任务量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规定,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9日9时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四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皓
电话:0574-87686671、87686788
传真:0574-87686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