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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桥街道邵余等村拆迁安置房配电箱(非标准箱)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北区发改基(2011)43号、北区发改更(2011)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北区庄桥街道安置房建设办公室,代建人为宁波新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配电箱(非标准箱)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庄桥街道邵余等村拆迁安置房 
项目规模:非标准配电箱316台 
招标控制价:202万元。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招标范围:本项目非标准配电箱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护保养等。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2、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投标配电箱的相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3年 7 月 8 日至2013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11:0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相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 29 日14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电    话:0574-87375708 
传    真:0574-89077720 
联 系 人:屠世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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