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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青少年宫重建三号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3年10月31日 15:13: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青少年宫重建三号楼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青少年宫,建设资金来自拆迁补偿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柳汀街191号(在原三号楼地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888.11平方米
总投资:150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295.05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民用建筑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宁波市青少年宫重建三号楼工程的建筑、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合同工期保持一致(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http://www.nbecw.gov.cn(宁波工程建设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在http://www.nbecw.gov.cn(宁波工程建设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因特殊情况有未解锁项目超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 《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1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治军、李薇
电话:0574-87298569、1362682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