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路面与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位于宁波沉积平原和大碶海积平原,所经线路属于平原软土地带,连接北仑港和奉化市,也是宁波向南进入台州、温州必经之路的首段,是沟通浙江省沿海地区的一条重要通道。
本次改造工程范围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工程,具体路段为S1-1姜山至宁波东,S1-2为宁波东至北仑,S5为大朱家至宁波东,G15为姜山北至奉化。里程共约51公里。线路按平原微丘高速公路标准,设计等级为双向四车道,单幅路面净宽11.5m,路基宽度26m。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共有主线桥梁148座,涵洞64道。全线原设有育王、五乡(东钱湖)、潘火(宁波东)、姜山4处互通立交,后随着周边路网的发展增设姜山北互通(07年底西段、11年底东段)、五乡枢纽(11年底改建)、大碶枢纽(13年中建设)。
本次招标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路面与桥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包括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施工监理。初步施工工期安排: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4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施工标段工程完工后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为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后24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14年 4 月 29 日至2014年5 月 6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东路南段552号(世纪大道南端、宁波东高速入口处))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提供电子PDF版,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5 月 24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杭州市杨公堤39号,金溪山庄二楼三号厅。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环城东路南段552号(世纪大道南端、宁波东高速入口处)
邮 编: 315041
电 话: 0574-88239689
传 真: 0574-88239020
联 系 人: 许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5层1501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13757413973
传 真:010-84896937
联 系 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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