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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5年04月27日 09:24: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2010]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城建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鄞州区
交货期:具体以满足总包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市政工程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公路工程为优良
招标控制价: 6053220元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 、高清视频卡口系统、视频事件采集器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传输、通信电力管道等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经销商,③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与设计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11:3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 21日9 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
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薇  电话:13505749945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毛军华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