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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西路(机场路至长兴路)改建工程(交易登记号:15GC030008)勘察招标公告
15年05月22日 09:48: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西路(机场路至长兴路)改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起机场路,西至海曙区与鄞州区交界处的长兴路。
项目规模:道路全长约86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米。
项目总投资: 30172万元 。
勘察周期:  20日历天 。
招标类型及范围:中山西路(机场路至长兴路)改建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与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及建构筑物调查、资料收集及勘察精细化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7 2010年5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29日之前,将招标文件中《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其它要求: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16000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5 年6月8日 17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6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CA锁”(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CA锁”)。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1911室
联 系 人:吴伟大、陈杰 ;联系电话:0574-8727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