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配套道路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东部新城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东部新城内,北起兴宁路,南至铁路,西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呈T字型
规 模:道路南北长约209.22米,东西长约134.27米,总长约343.49米,路宽均为12米
工程总投资:468.6万元
招标控制价:4135304元,其中支路一招标控制价1382498元,支路二招标控制价2752806元。
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及综合管线工程、附属工程及配套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自2010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9月23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更换项目经理的,请投标人自行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将《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23日16:00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17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0574-87187155/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23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地 址:宁波江东区松下街595号(东部新城中山东路延伸段与河清路交叉口)
联系人:陈能辉
电话: 0574-8719763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联系人:徐琦、房科红
电 话: 0574-87360849 传 真: 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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