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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凯利大酒店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5年10月23日 09:17: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凯利大酒店装修工程 已由 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投[2015]10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凯利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东区箕漕街76号。
项目规模:室内装修总面积约166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8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83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约1144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6996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工程费控制在5500万元以内,具体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设计周期:5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装修、安装及内部家具设备更换等内容设计。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3.4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7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8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经宁波大市范围内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0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11月16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主设计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改人员的,请投标人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0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1 日至2015年 11 月 16 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27 日16:3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6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7 原购买单位可以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但无需付款。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16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5年 10 月 21 日至 2015年 11 月 16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凯利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李薇、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