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桥街道冯家安置房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152号、[2013]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计量表箱、分户箱和非标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东至城庄路,北至北环西路,南至规划道路,西侧与规划居住地块毗邻。
规 模:共计计量表箱459台、分户箱894台和非标箱310台
项目总投资:约60584万元
招标控制价:总价人民币595万元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2个月内,按要求分批交货,具体时间配合总包进度。
招标范围:项目所需计量表箱、分户箱和非标箱设备供货、配合调试验收、培训及保修。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销售资质;
3.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0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2015年12 月 25 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8 日到2015年 12月 24 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叁佰元。
4.3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 24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0574-871871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的发布
7.1时间:2015年12 月 8 日至2015年12 月 24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会展路128号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李阳、唐虹波、杨利波
电话:13095741001 电话:0574-87296712
传真:/ 传真:0574-87355652-806
2015年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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