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中心城品质提升”、“三江六岸品质提升”等一系列战略部署。这些战略部署中都提出通过中山路的全面综合整治,展现国际化的街道环境品质、丰富而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中轴风貌,打造“宁波人自豪、外地人称赞”的城市核心主轴,服务宁波现代都市建设、服务宁波城市品质的全面提升。现公开征集宁波市中山路街道夜景美化景观照明设计建议书。
一、项目背景
宁波自古人文荟萃,人杰地灵,河姆渡、天一阁、鼓楼……留下了多少宝贵的文明遗产;近代以来,作为我国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宁波商帮扬帆出海,让整个城市张扬着富有梦幻色彩的东方神奇;改革开放后,作为国家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宁波人秉承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新精神,积极推进各项建设,城市综合竞争力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先后荣获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连续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为进一步把宁波建设成“时尚之都”,“活力之都”, 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未来三年里宁波将继续加大投入,全力推进“美丽宁波”建设,城市夜景作为城市形象的另一半也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中山路街道夜景美化景观照明是中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先后提出“中心城品质提升”、“三江六岸品质提升”等一系列战略部署。这些战略部署中都提出通过中山路的全面综合整治,展现国际化的街道环境品质、丰富而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中轴风貌,打造“宁波人自豪、外地人称赞”的城市核心主轴,服务宁波现代都市建设、服务宁波城市品质的全面提升。因此为系统提升中山路街道夜景,提升街区活力景观照明进行升级改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中山路街道夜景美化景观照明设计。
2、建设地址:东西边界为机场路至世纪大道,约9.2公里。
3、征集范围:中山路全线街道空间、河道桥梁空间、节点公园、以及沿线重点建筑立面照明。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公开征集方式,设计单位编制宁波市中山路街道夜景美化景观照明设计建议书,征集人组织评选,从中确定一家入围单位。
四、征集阶段建议书内容和要求
设计单位按下列要求编制建议书:建议书须详细描述项目理解、景观照明及光艺设计、视觉性的景观照明模式的大场景设计、历史人文遗址、有序整合展示“一轴六点”的重要节点公园、街道景观照明须高品质展现核心段街景与建筑交相辉映夜景总体效果以及全线城市夜景印象、灯光启闭控制系统、场景控制系统、音频系统全过程技术服务等内容设计,除了上述内容外,还需要包括设计难点重点分析,项目组人员构成及进度安排、相关项目业绩,但不要求提交过多的设计图纸,以清晰表达研究概念为原则。若特别需要图纸表达可采用非正规的手绘形式。
建议书递交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以中文为准,文本A4大小。建议书的文本封面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由项目主负责人签章。
建议书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且密封完好,包封上加盖设计单位的单位公章,正确标明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等内容。
五、入围阶段成果要求
1、设计单位提交建议书后,经评审确定为入围单位的,入围单位分阶段编制相应的成果。
第一轮:成果编制阶段。入围单位根据任务书要求编制宁波市中山路街道夜景美化景观照明设计成果。
第二轮:成果汇报阶段。入围单位提交本项目设计成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汇报和多媒体宣讲。
第三轮:成果优化阶段。入围单位按照部门汇报意见进行完善修改,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成果和多媒体,经相关部门汇报意见或会议纪要明确后,完成最终成果提交。
2、成果的编制内容、提交要求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二章征集须知“三、入围单位成果编制要求”。
六、报名资格
1、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要求具备如下资质条件:具备风景园林甲级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境外企业无资质要求,但需具备相应的景观设计和景观照明研究能力和业绩经验。
2、本征集活动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需满足报名资格要求。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单位应于2016年1月19日前(每日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格式自拟,应注明单位全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境内企业报名还应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征集文件。
2、地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办公室(从6楼楼梯步行至7楼,联系电话:15258298350)。
八、建议书递交截止时间及评选时间
时间:2016年1月21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松下街595号843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人不予受理。
九、征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征集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陈能辉
电话:0574-87197634、18867868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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