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6GC060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路(金山路—洪塘西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金山路,东至洪塘西路。
规 模:全长约2650米,道路规划宽度36米,总用地面积约156亩。
项目总投资 :14859万元。
招标控制价 :75683606元。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招标范围:长兴路(金山路—洪塘西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壹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8月3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8月3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提交截至时间2016年8月3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187310(招标办财务室);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年 8 月 3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北区长兴路200号
联系人:孙娅玲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方芳、陈晌
电话: 87375708
传真: 89077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