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宁波市老实巷70号7楼
2016年宁波网招投标公告平台收费标准的公告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招标平台  >  施工
特殊教育中心配套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6年07月27日 16:00:16

(交易登记号:16GC060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殊教育中心配套道路工程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5]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特殊教育中心东侧路,位于康桥北路东侧,北起荣吉西路,南至接特殊教育南侧路;特殊教育中心南侧路,位于荣吉西路南侧,西起康桥北路,东接特殊教育中心东侧路。

建设规模:特殊教育中心东侧路,全长约383米;特殊教育中心南侧路,全长约230米。道路规划宽度20米,断面布置: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项目总投资:约3919万元

招标控制价:11433335元,其中交通安全设施部分374690元,交通科技设施619286元。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及附属工程,雨、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及环卫设施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年8 月1 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经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6年7 月26日至2016年 8月1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8月1 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4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6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 金    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申请人须知”第3.5.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187310/7307;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5  日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8.1 时间 :2016年7月 26  日至2016年 8月1日。

8.2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574-8735573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 系 人:袁楠楠、孔佳钰

联系电话:0574-87939870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