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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甬江实验学校项目(交易登记号:16GC060329)施工招标公告
16年11月03日 11:1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甬江实验学校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6]14号、[2016]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梅竹路西侧,东至梅竹路,南至聚兴西路,西至规划路(石台路),北至规划道路。
规    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417.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084.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33.8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9827万元。
招标控制价:110914264元。
计划工期:800日历天 。
招标范围:江北区甬江实验学校教学楼(含体育馆)及附属用房的建筑、装修、安装和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他要求: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11月22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22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 年11月14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 0574-87187310(招标办财务室);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 :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22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花园宾馆
联系人:劳科
联系电话:0574-87661693
代理单位: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14楼
联系人:劳巧贞
联系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