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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奥体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7年02月20日 08:53:13

1.招标条件
宁波奥体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28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东至洪塘西路,南临姚江、西至广元路、北至北外环快速路。
建设规模:游泳馆总建筑面积约72167㎡,体育馆总建筑面积约52331㎡,综合训练馆总建筑面积约60074.6㎡。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6864447元,二标段20872085元。
计划工期:一标段、二标段均配合各施工总承包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一标段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电子巡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房系统、综合管线系统及桥架的施工;二标段为公共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标准时钟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能耗计量系统、室外APP系统、综合管线系统、停车正反方向引导系统及场地扩声系统的施工,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电子巡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房系统、综合管线系统及桥架;二标段为公共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标准时钟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能耗计量系统、室外APP系统、综合管线系统、停车正反方向引导系统及场地扩声系统。
质量要求:一标段、二标段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其中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工程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争创“钱江杯”;游泳馆工程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争创“钱江杯”、“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安全要求:一标段、二标段均达到合格,并配合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1)、(2)其中一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适用于按原建设部建市[2006]40号文要求取得的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适用于按原住建部建市[2014]159号文要求取得的资质)。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6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7年2月24日16:00 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每个标段入围11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7日16: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300元。
5.3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标文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7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工
电话:87863342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0楼 2017
联系人:周立颖  戴太敏
电话:0574-55717438 87298907  传真:0574-5571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