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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区绿化提升工程——草坪及地被景观提升招标公告
17年06月12日 15:1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城区绿化提升工程——草坪及地被景观提升已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2016】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市维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

  规模:改造面积约为39751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17984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草坪及地被的种植及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包含原小灌木清理)。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成活率100%。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所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1.2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1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施工业绩;

  3.1.3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3月、4月、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如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解锁的,须在投标人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06-15 16:00

  3.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人提交《查询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检查院查询时间自2012年1月1日2017-07-03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6-122017-06-29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是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06-29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070409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88号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 莫晓峰联系人: 朱张杰

  电话: 87362067电 话: 8907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