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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7年06月16日 17:09: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区发改[2017] 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东方幼儿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东方幼儿园,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东方幼儿园

  规模:/

  招标控制价: 2166094元。

  计划工期:45日历天(最终确保在2017年8月20日前完工)。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改造及外立面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其他要求: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62716:00之前,将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申领到经“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7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 396171210354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的延长。

  5.2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6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630930 分,地点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穿路1901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69日至2017627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东方幼儿园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90

  传真:0574-8189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