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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安置房地块规划配套道路工程(规划二路)三期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7年08月08日 10:47: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家安置房地块规划配套道路工程(规划二路)三期道路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街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规模:本工程位于孙家1#-1地块及孙家1#-2中间,规划七路以南,丽江西路以北,总长约205米,道路规划宽度20米。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2642121 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孙家安置房地块规划配套道路工程(规划二路)三期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标准: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总用地面积约40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及环卫设施等。电力、电信、燃气等配套管线按规划同步实施。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为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8月23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7 日至2017年 8月 23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58473164269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    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的延长。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 28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宁波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358652726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堇山大厦311室   
联系人:王工、凌工
电话:18668880582/0574-8831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