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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家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17年08月09日 16:3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桂家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7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城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北区。

  规模:河道全长约1990米

  项目总投资:1395万元

  招标控制价: 11951907元。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河道清淤约17000立方米;河坎约800米;局部绿化约1500平方米;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污水终端处理;黑臭水体整治;泵站、闸门建设;水质提升及污水终端处理三年运行服务;整治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在系统中显示: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被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 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项目经理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视为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5.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8月9日2017818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nb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

  联系人: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周颖、林钊

  电话:0574-8735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