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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北路(姚江大桥至人民路)改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7年09月29日 16:08: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北路(姚江大桥至人民路)改建工程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西起大闸路,东至人民路。
规       模:道路全长约1953米。其中I标段桩号为K0+098.38-K0+730,全长约632米;II标段桩号为K0+730- K2+051 ,全长约1321米。
工程造价:Ⅰ标段约7706万元;Ⅱ标段约10690万元;以上造价均为暂估,具体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计 划 工 期:各标段24个月。
招 标 范 围:
Ⅰ标段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电缆排管工程、地下通道及其配套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
Ⅱ标段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电缆排管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
标 段 划 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Ⅰ标段:桩号为K0+098.38-K0+730;
Ⅱ标段:桩号为K0+730- K2+051;
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施工投标申请,但入围后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申请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 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7 投标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
(1)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2)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各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被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3.5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  有限数量制  ;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分标段入围, Ⅰ标段:11家;Ⅱ标段:11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10月9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 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16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9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联 系 人: 欧梦珠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 系 人:朱雷挺、吴芝妙
联系电话:0574-83033198、15824504262、13362883558
传真:0574-8303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