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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新鄞横路(定桥路—甬台温铁路)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7年10月10日 12:38: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新鄞横路(定桥路—甬台温铁路)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核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议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项目规模:    /  。
项目总投资:约 1574.59 万元 。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估算限额)约 1299.14 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深化)、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地形图修测、地下管线调查、物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执业资格: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3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2014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其他: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7年 10 月 10 日至2017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交投标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附件: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格式自拟)。
注:1、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
2、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时00分。
5.2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国际大厦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zjkxzx.com/index.asp)、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
联系人:贺工
电话:0574-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