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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7年11月20日 11:0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慈城新城,东至惠通路、南至丽泽街,西至规划河道、北至锦绣西街。
规    模:用地面积约306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41894.4万元。
招标控制价:11964.5436万元。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土建、安装、装修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甬江杯。
安 全 要 求: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意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和按建建发〔2015〕22文要求延续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8月、2017年9月、2017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施工类或建筑管理类专业;施工员2名,须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2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6年6月1日以后,若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已更换成新证书的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专业为土建类。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7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须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相关人员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窗口(慈城尚志路60号)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形式①: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②: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 0574-87011318、870112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 年11月20日至 2017年11月24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bggjy.cn)、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王宇、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