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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镇海段)Ⅱ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7年12月05日 14:38:41

1. 招标条件
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镇海段)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3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Ⅱ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海区澥浦镇。
2.2建设规模:岚山一桥~澥浦大闸3.45km堤防加高及护岸抗冲刷防护处理;下岚山咀1#闸站、下岚山咀2#闸站、岚山2#闸站、化工区1#闸、化工区2#闸站、化工区3#闸站6座闸泵工程;澥浦大闸桥(8*20米,宽16米)新建;两座节制闸拆除;岚山一桥~澥浦大闸段沿线配套工程所有土建工作以及闸泵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3建安工程概算:约11235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招标图纸范围内堤防加高、护岸边脚抗冲刷防护处理、下岚山咀1#闸站、下岚山咀2#闸站、岚山2#闸站、化工区1#闸、化工区2#闸站、化工区3#闸站6座闸泵工程;澥浦大闸桥(8*20米,宽16米)新建;两座节制闸拆除;岚山一桥~澥浦大闸段沿线配套工程所有土建工作以及闸泵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含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的监理及水保和环保的监理)和设备安装调试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不包含水泵制造的监造)。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6进度控制目标: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节点工期要求:堤防工程要求在2018年7月15日前全线封闭并满足设计防洪要求,闸站工程要求在2018年8月30日前具备应急通水条件。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8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条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工建筑专业),且无在监项目。(本条要求提供有效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㈠㈡两项业绩(允许为同一工程)。
㈠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下述②中的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或闸泵工程,但不包括海塘、围垦工程)监理。
㈡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下述②中的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单座流量6m3/s及以上的泵站工程监理。
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述①、②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①、②项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未提供上述①、②项材料复印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相应业绩不予认可。(本条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要求。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到2017年12月26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6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 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26日
6.2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肆万元。
形    式: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中的任一种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账号

001

4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61071294304

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形式。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4、11.5条款规定(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杨立平、邹芳敏
电      话:0574-88103779、0574-88107620
传      真:0574-8810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