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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环镇北路—北环快速路)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8年01月11日 15:4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环镇北路—北环快速路)施工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16﹞388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按照属地和共建共享原则,由市、区二级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江北姚江新区境内,南起高桥镇环镇北路,北至北环快速路,其中I标段为环镇北路~西洪大桥南(桩号K0+614~K1+346.5【其中通途路立交与西洪大桥的分界在K1+393.5的分板处】) 和通途路改造范围(TTLK0+410~TTLK1+845);II标段为西洪大桥南~邵渡路(桩号K1+346.5【其中通途路立交与西洪大桥的分界在K1+393.5的分板处】~K2+437);Ⅲ标段为邵渡路~云飞路(桩号K2+437~K4+163);Ⅳ标段为云飞路~北环快速路段(桩号K4+163~K5+095)。
建设规模:Ⅰ标段长度为环镇北路~西洪大桥南732.5m和通途路改造范围1435m,Ⅱ标段长度为1090.5m,Ⅲ标段长度为1726m,Ⅳ标段长度为932m。
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约33.3亿元;其中Ⅰ标段估算建安费约8.25亿元,Ⅱ标段估算建安费约6.21亿元,Ⅲ标段估算建安费约4.47亿元,Ⅳ标段估算建安费约5.27亿元,具体招标控制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6个月。 
招标范围:各标段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及道路照明等附属配套设施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4个标段的施工投标申请,但入围后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各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Ⅱ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完成过单跨最大跨度82.8米及以上的跨江(或跨河或跨海等跨水域)桥梁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余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5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7投标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或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
3.2各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信息提交检察院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4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5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  有限数量制  ;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Ⅱ标段入围11家单位,其余标段不分标段入围13家(根据各标段的资格预审办法,允许投标申请人重复入围Ⅱ标段和其余标段的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 2018-01-11   到 2018-01-17 16:00:00(以购买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7未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 王皓、翁雪珺
电 话: 0574-87686671、87686084、15757827127 
传 真: 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