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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机场路-青林渡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8年06月07日 09:03: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机场路-青林渡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筹措解决,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姚江南岸,东起青林渡路,西至机场路,南至规划姚江东路。

建设规模:长度约为1686米,滨江绿带平均宽度约120m,总用地面积170945平方米。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209552645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园林景观一类、市政工程三类、单独地下室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机场路-青林渡路)工程施工全阶段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1

3.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06-19 16:00

3.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1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提交检察院查询的信息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6 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7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06     2018-06-27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第一条    5.投标保证金

第二条    5.1金额:人民币  80000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第三条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1471218289

第四条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第五条    形式:保险保单

第六条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形式③:银行保函

第八条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第九条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6-27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06     29  09  30 分,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第十条    6.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下同)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人须携带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

第十一条     6.3投标人可另外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第十二条     6.4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原因无法读取的,可从投标人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中打开读取,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无法读取的,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  陈文昌、周旭东     

电  话: 87284375

传  真: 876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