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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新城官山河以东部分路网项目三期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8年07月04日 08:48: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新城官山河以东部分路网项目三期等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5〕324号、北区发改基[2011]317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慈城新区。

建设规模:慈江东街(东官山河路-慈孝南路)路面宽度28米、和通街(东官山河路-崇本路)路面宽度22米、隐溪路(慈江东街-锦绣东街)路面宽度22米、崇本路(慈江东街-锦绣东街)路面宽度22米,具体内容包括上述4条道路塘渣填筑,填筑范围为车行道结构塘渣放坡边界、道路设计路面灰土层顶标高;红线内填河段处理及道路范围内的三座箱涵建设(除箱涵面层外的部分);慈水东街(慈孝大道--狮山路)路面改造;狮山路(慈孝道路--狮山路2号箱涵,包括1、2号箱涵建设,其中慈水东街至2号箱涵部分为道路结构层塘渣填筑);临时绿地挡墙(慈孝大道--2号箱涵)建设;党校北侧绿地。

项目总投资:6245.8万元

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5801.9204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市委党校周边的慈水东街(慈孝大道--狮山路)路面改造、狮山路(慈孝道路—慈水东街)、临时绿地挡墙(慈孝大道--2号箱涵)建设、党校北侧绿地等建设确保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慈城新城官山河以东部分路网项目三期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以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8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

3.2.4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8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3)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4)招标人在预中标公示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3日至20187191600分(以购买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资料下载”栏中“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资料下载”栏中“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银行账号: 366272913955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至时间2018年7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9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    0574-89289622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    金鑫、华飞龙                    

电话:     0574-87686683                    

传真:    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