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中兴路(江南路—兴宁路)综合整治工程保险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中兴路(江南路—兴宁路)综合整治工程保险项目。
项目规模:位于鄞州区,道路与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共线。工程建设范围北起江南路,南至兴宁路。
招标范围:宁波市中兴路(江南路—兴宁路)综合整治工程保险,具体范围以工程桩号为准,具体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保险。
本项目保险人采用单独承保方式承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宁波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宁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宁波设有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3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17年年末总公司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标段划分: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17 日至2018年 8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石老师处 [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867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07099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28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条款。
联系电话:0574-87686740
温馨提示:转账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31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大会议室[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发布媒介:中国宁波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王皓、俞蒙蒙、翁雪珺
电话: 0574-87686084、15757827127
传真: 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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