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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南路—人民路沿线街区延伸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8年08月23日 09:1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南路—人民路沿线街区延伸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8]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区统筹安排,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建设规模:南起甬江桥、北至新马路,全长1.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完善道路交通功能、改善综合交通环境和成熟基础设施;提升道路绿化景观;优化道路公共空间环境,综合优化外滩周边的街区环境,改造更新人民路沿线建筑立面、规范店招设置等;对重点建筑及周边环境进行夜景灯光提升。

  工程总投资:1292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0138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工程测量、雨污水管道CCTV检测及清淤)、施工(含雨污水管道修复)、设备购置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24个月。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同时具备:①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③资质或②和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5月、2018年6月、2018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5月、2018年6月、2018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在发预中标公示之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为准)。

  (3)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

  (4)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6)本次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7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担保

  5.1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虚拟子账号: 364972917711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至时间2018年9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支付回单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保险保单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加盖法人章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2、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7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jbgg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站路88号

  联系人:胡瑾

  联系电话:0574-87355733

  招标代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张颖、彭秀雅

  联系电话:0574- 8793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