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招标人为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东南,庄市大道和中官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0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约64000平方米,人防及地下工程约6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6.72亿元(含土地费用2.92亿元)。
建安工程费:3.2亿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造价控制目标:控制在概算投资以内。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建筑、安装及其它附属等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监理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监理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到2018年11月2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5 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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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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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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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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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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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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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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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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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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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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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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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87073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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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09:30,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联系 人: 刘薇、戴高乐
电 话:87602722、86685287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17室
联系 人:董成浩、戴太敏
电 话:0574-87298907
传 真:0574-5571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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