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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快速路南延南段给水管道工程
18年10月31日 17:57: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延南段给水管道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695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负责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机场快速路南延南段给水管道工程位于鄞州区和奉化区,本次招标部分北起景江路,南至岳林东路南。

  建设规模:管道总长约27公里。其中:DN1200管道10589m, DN800管道549m,DN600管道405m,DN500管道8179m,DN400管道643m, DN300管道5992m等供水管道安装及管道沿线附属构筑物工程,其他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

  招标控制价:98722760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且满足总承包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给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4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7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

  (1)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2)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8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9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11-07 17:00。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11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31 2018-11-08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5.3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113  09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 6.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档投标文件(指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申请人须在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携带生成加密招标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及IC卡,电子密钥(CA锁)及IC卡应单独包封(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 6.3申请人可另外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指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指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
  • 6.4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于系统原因无法读取的,可从申请人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或U盘)中打开读取,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无法读取的,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宁波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 人: 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 人: 周丙海 

  电 话: 0574-87360849

  传 真: 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