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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荷池校区)改扩建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8年11月07日 16:58:11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443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荷池校区)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7]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招标人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相关服务(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原江东区)姚隘路128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713平方米

  总投资:17596.85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5753.56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民用建筑二类

  服务标段划分: 1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服务范围和内容:负责建设全过程监理及管理服务;其中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服务);管理服务范围为前期管理咨询、建设计划管理咨询、设计管理咨询、合同管理咨询、造价管理咨询、验收组织管理咨询等服务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使用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须列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宁波市工程项目管理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以甬建发[2015]66号为准)

  3.1.4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08 2018-11-27 16:00:00(以购买时间为

  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8-11-20 16:00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肆万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4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33101983671050500863-1038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11-27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187113(建设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30  09:30,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

  联 系 人:郑梦燕、屠世侠

  电  话:0574-87375708

  传  真:0574-89077720

  9.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3.0生成。

  2)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3)上传至平台的加密标书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加密标书的,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和IC卡,并在“电子密钥”和IC卡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温馨提示:

  企业投标之前,IC卡中企业信息(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与交易证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必须保持一致,才能签到成功。若未办理更新而导致开标无法签到,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为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6投标文件工具及标书上传,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166166、余礼威18957871023、陈工0574-871879660574-87187975;交易证及CA锁办理,请联系:杨工0574-8718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