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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巡特警1#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8年11月20日 16:06: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巡特警1#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8〕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所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所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北区长兴路8号。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402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4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20日历天:方案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江北区巡特警1#楼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勘察设计)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2.1 拟派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3.2.2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 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投标人、法定代表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 20日至2018年12月7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1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虚拟账号:351972919205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页相应延长。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629530;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注:1、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保险保单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适用于银行保函形式)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3 退还时间: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保险保单形式、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9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8年11月 20日至2018年12月7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jbggjy.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所管理局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574-89784779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何丁华

  电话:0574-87031582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