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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锋路(康庄北路-通园路)拓宽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9年02月01日 14:39: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铸锋路(康庄北路-通园路)拓宽改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江北区和镇海区。

  建 设 规 模:西起康庄北路,东至通园路,全长约2.9公里,规划路幅宽度36米,横断面布置为4米人行道+2米生物滞留带+10.5米车行道+3米中央分隔带+10.5米车行道+2米生物滞留带+4米人行道。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现状雨水管道废除,新建DN700-DN1600雨水管道。

  项目总投资 :约3.5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3110.83万元。

  设 计 概 算:其中市政工程设计限额20918.91万元、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限额1558.32万元、电力排管管线工程设计限额633.6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总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标 段 划 分:1个。

  招 标 范 围: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具体设计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包括雨、污水管、电力管、管线综合等)、景观工程、附属设施(包括道路照明设施、交通设施、公交停靠站台、环卫设施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承诺在职,格式自拟,做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

  3.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6.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6.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6.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31至2019-02-19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2-22 10: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档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0生成。

  5.4电子档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下同)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光盘或者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5投标单位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6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和IC卡(联合体投标的,仅携带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密钥”和IC卡),并在“电子密钥”和IC卡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①企业投标之前,IC卡中企业信息(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与交易证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必须保持一致,才能签到成功。若未办理更新而导致开标无法签到的,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②为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陈能辉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劳晓波、姚海娜、唐虹波

  电  话:0574-87731619、15728041208 

  传  真:8735565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