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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典桥及接线(鄞奉路—广德湖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9年02月26日 15:16:25

  新典桥及接线(鄞奉路—广德湖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典桥及接线(鄞奉路—广德湖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834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西起海曙区鄞奉路,东至鄞州区广德湖路

  建 设 规 模:道路(桥梁)全长约700米,规划宽度36-48米。

  项目总投资 :6.12亿元,其中建安费设计限额暂定2.98亿元(其中电力管沟设计限额350万元),最终以可行性研究批复中的建安费金额为准

  设 计 概 算: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勘察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深化2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设计咨询为收到设计文件后20日历天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新典桥及接线(鄞奉路—广德湖路)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试桩工作(如有))、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设计精细化管理;BIM模型服务;课题研究。具体设计内容: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配套建设雨污排水、电力管沟、景观绿化、照明工程、交通组织设施、航道助航设施和环卫垃圾箱等设施

  设计咨询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阶段设计工作内容的设计复核和优化;核查设计文件内容组成和深度,校核关键性和控制性数据,审核主要结构构造和施工方案等

  标 段 划 分:1个勘察设计标段,在勘察设计招标同时确定1家设计咨询单位

  勘察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设计师委任书)。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具有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262019-03-15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8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3-19 0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形式的技术标,其中书面形式的技术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0生成。

  5.4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5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6 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CA锁)和IC卡(联合体投标的,仅提交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密钥CA锁)和IC卡),并在“电子密钥”(CA锁)和IC卡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1)企业投标之前,IC卡中企业信息(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与交易证系统中的企业信息须保持一致,才能签到成功。若未办理更新而导致开标无法签到,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第一条   6.投标保证金

  第二条   6.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第三条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1970090856

  第四条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第五条   形式:保险保单

  第六条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6.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03-15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3.4.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 系 人:王皓、俞蒙蒙

  电  话:0574-876848811373614049613566523420

  传  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