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宁波市老实巷70号7楼
· 2016年宁波网招投标公告平台收费标准的公告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招标平台  >  勘察设计
新典路以南滨江绿化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9年03月22日 11:17: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典路以南滨江绿化带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9]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鄞奉片区,芝兰堰路以东,奉化江以西,新典路以南,段塘碶闸以北。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78116 平方米,岸线长度约 1.8 公里。

项目总投资:157142万元。

服务期限:11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5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报批审查时间,遇报批审查,设计周期顺延)。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下述①或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由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不包括承担水利设计的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备案的资质范围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但可以不包括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企业资质情况”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但可以不包括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水利设计的单位)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注: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进行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22日至20195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7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0)生成。

5.4 电子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下同)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IC卡和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至投标现场。IC卡和“电子密钥”(CA锁)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投标单位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的,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若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温馨提示:①投标人在投标前,IC卡中企业信息(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与交易证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必须保持一致,才能签到成功。若未办理更新而导致无法签到,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②为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时间等问题。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5号

联系人:崔工

电话:0574-8928819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名汇东方大厦2017室

联系人:周立颖  戴太敏 

电话:0574-87298907、55717438

传真:0574-5571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