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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队机关内湖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重发)
19年05月27日 10:48: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队机关内湖水治理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队,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东钱湖。

招标控制价:2423520元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工,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生植物及市政工程、生态污水处理安装工程等内容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水体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水质养护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环保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3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6年2月1日至今)内至少完成过1项100万元以上(含)类似河湖水整治项目(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如为法定招标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9年5月27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①原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且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用重新报名,但必须在2019年6月4日15时00分前以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回执明确是否还继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否则视为一致不同意继续参加。回执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回执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24785875@qq.com)或加盖公章的书面回执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人处。

②原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未能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10122000678343

5.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联系人及电话:马闯、0574-8823637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2-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电话/传真:15968040808、0574-88309136;

联系人:徐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