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91007部队基建工程项目已由军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1007部队,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1007部队,招标代理人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宁波
2.2建设规模:**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整修改造公寓住房52083平方米,**综合整治工程整修改造11312平方米,**公寓住房工程,新建住房1128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为4700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为545万元;**公寓住房工程总投资为1948万元。
2.4设计概算:限额设计,要求工程建安费控制在**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4157万元,**综合整治工程545万元;**公寓住房工程依据军队工程装修标准进行限额设计。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49.3万元。
2.5设计周期:**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阶段10天,初步设计阶段14天,施工图设计21天;**综合整治工程,方案设计7天,施工图设计14天,**公寓住房工程方案设计10天,初步设计14天,施工图设计14天。(以上三部分进行累计,按关键线路确定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所建项目勘察(整修房屋及附属配套等现状的测量及绘制、新建项目地质勘查)、设计(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3.3投标单位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拟派驻设计师执业资格要求: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提供2019年1月份至4月份连续4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以下如未特别说明,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人)
3.7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8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0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信用等级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7楼725)
4.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并打印相关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的本招标公告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国宁波网(宁波市政府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及军队采购网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1007部队
招标代理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7楼
联系人:黎晖
电话:0574-87306147 /手机:13362844863 传真:0574-873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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