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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快速路南延(鄞州大道-岳林东路)工程景观绿化设计招标公告
19年05月31日 10:4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延(鄞州大道-岳林东路)工程景观绿化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6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本级财政承担项目总建设资金的50%,剩余建设资金按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奉化、鄞州、海曙三地实际里程比例由三地政府分摊,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起海曙区鄞州大道,南至奉化区岳林东路

建设规模:全长约18.8公里

项目总投资:景观绿化建安费约16800万元

设计概算: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25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机场快速路南延(鄞州大道-岳林东路)工程景观绿化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设计精细化管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设计师委任书)。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具有设计信用评价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31至2019-06-18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6-21 0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形式的技术标,其中书面形式的技术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0生成。

5.4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5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6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CA锁),并在“电子密钥”(CA锁)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李红丽

电话:0574-87686684、13336619105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