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工程监理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工程监理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597号甬发改审批【2016】5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俞蒙蒙 ,建设资金来自 按照属地原则和共建共享原则,由市、区两级统筹解决按照属地原则和共建共享原则,由市、区两级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起东明路(顺接329国道),北至永乐路北(在永平路交叉口与望海路顺接)。
建设规模:Ⅰ标段长约1.7公里,Ⅱ标段长约1.1公里,Ⅲ标段长约1.3公里。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Ⅰ标段建安费381228834元,Ⅱ标段建安费455620772元,Ⅲ标段建安费309557086元。
招标范围:
Ⅰ标段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Ⅱ标段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Ⅲ标段招标范围:主线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以及桩号范围K12+359-K12+618即世纪大道跨宁波铁路北环线工程范围内的道路面层、污水工程、保通道路、路灯、海绵景观提升等附属设施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3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监理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各标段范围如下:
Ⅰ标段:南起东明路南,北至颜家河桥北侧,桩号范围为K9+520-K11+247.5;
Ⅱ标段:起于颜家河桥北侧,北至北环铁路南侧,桩号范围为K11+247.5-K12+359;
Ⅲ标段:南起永茂路南侧,北至永平路,主线桩号范围K12+618-K13+734.233,同时包括桩号范围K12+359-K12+618即世纪大道跨宁波铁路北环线工程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铁路部门实施)内应由市政监理单位监理的道路面层、污水工程、保通道路、路灯、海绵景观提升等附属设施。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建 设 地 点:南起东明路,北至永乐路北。
建 设 规 模:Ⅰ标段长约1.7公里,Ⅱ标段长约1.1公里,Ⅲ标段长约1.3公里。
项目总投资 :9100000000。
招标控制价 : 。
计 划 工 期: 。
招 标 范 围:Ⅰ标段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Ⅱ标段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Ⅲ标段招标范围:主线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以及桩号范围K12+359-K12+618即世纪大道跨宁波铁路北环线工程范围内的道路面层、污水工程、保通道路、路灯、海绵景观提升等附属设施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 段 划 分: 。
3. 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4各标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资质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资格) ,(注册)专业 ;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3.6 其他: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1 到2019-08-05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8-08 0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1生成。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仅为招标人存档,不用于评审)。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4 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5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 系 人:王皓、 俞蒙蒙俞蒙蒙
电 话:0574-87684881、 1373614049613736140496
传 真: 0574-87686776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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