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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家保障房地块配套一路、配套二路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9年08月06日 16:55: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家保障房地块配套一路、配套二路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北区发改基﹝2019﹞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应家保障房地块配套一路、配套二路由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出资,应家保障房东侧配套道路由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应家保障房地块配套一路西起规划康桥北路,东至规划应家保障房东侧配套道路工程;配套二路南起规划铸锋路,北至规划宝轴路;东侧配套道路南起规划铸锋路,北至规划宝轴路。

建设规模:应家保障房地块配套一路全长约580米,应家保障房地块配套二路全长约590米,应家保障房东侧配套路全长约600米。三条道路规划宽度均为20米,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 :16426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合计4475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10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9年4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7.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7.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说明: IMG_256http://jiangbei.bidding.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北分网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档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1生成。

5.4电子档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下同)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jbggjy.cn:6082/t9/),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光盘或者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5投标单位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6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仅携带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密钥”),并在“电子密钥”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为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说明: IMG_256http://jiangbei.bidding.gov.cn/) 、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7号5楼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0574-8766169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徐春杰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传  真:0574-87158610